于欢辱母杀人案最新进展 二审宣判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于欢案法律要点分析(3)

2017-06-24 07:48
 
公开
 
因为于欢案高度的社会关注度,因此,公开的释理说法、及时的文书公开、全面的庭审直播,让于欢案的二审以透明的方式走入民众的视线之内。
 
5月27日,于欢案二审开庭后,山东省高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当事人家属以及媒体在内的100余人旁听庭审,并运用微博全程直播庭审过程。
 
据统计,长达15个小时的直播过程中,@山东高法 共发出了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在内的133条微博,对案件进行了全程直播,一字不差,包括于欢本人及其母亲苏银霞对于受辱情节的描述。
 
这些之前在媒体报道中最刺激读者神经的“辱母”情节,在直播中也得到了澄清。相关证人证言指出,“杜志浩等十余人在长达一小时时间里用不雅的手段凌辱苏银霞”“杜志浩等脱鞋塞进苏银霞嘴里、将烟灰弹在苏银霞胸口”等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欢、苏银霞均未证实听到或者看到“讨债人员在源大公司播放黄色录像”。
 
二审判决发布后,山东省高院还主动发布《山东高院负责人就于欢故意伤害案答记者问》一文,对舆论焦点做进一步说明澄清。
 
此前,面对汹涌而来的批评,《人民法院报》以《于欢案,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为题发表文章,肯定了网民评论的理性与成熟,坦陈“握有法槌的法官只有认真正解法律中的政治诉求、道德诉求、人心诉求和其他相关因素,或者说是领会了在这些诉求之下的法律,才算是真正掌握了‘法律’的真实含义。”
 
这种开放自信的司法心态,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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