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在小区微信群对骂14个月怎么回事 法院判了:相互道歉!(4)

2022-10-14 07:51
 
群里互骂 别只当笑料看!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也呈现出高发之势。据媒体披露,近年来,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侵犯人格权的案件中,有75%是以网络为媒介的。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发布言论时,应符合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超过“底线”、越过“红线”,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的一审判决,无疑是在此方面的严肃重申。
 
回顾本案,案情并不复杂。毋庸置疑,每一个小区业主都有权对业委会公共收益不公开、不公示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业主微信群,也理当成为双方进行平等沟通和良性互动的平台。但无论是在微信群还是其他网络平台,均需以事实为依据,理性发言,恪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与“红线”。


 
另一方面,业委会作为小区自治机构,只要业主所提批评与建议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就当予以尊重和采纳。如业主意见有所偏颇,或与事实有误,业委会亦当在尊重业主表达权的前提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消除误会,取得共识。
 
即便是问题暂时难以解决,双方也应本着互相尊重、平等协商的规则弥合矛盾,而不应该“互怼”,互相辱骂,甚至将矛盾升级为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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