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多生一胎多15天津贴是真的吗?具体办法是怎么样子的?(3)

2021-07-03 07:05
 
三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的规定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的规定,《办法(修订草案)》明确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享受生育津贴。


 
四是为了有效防止部分人怀孕后临时挂靠单位,骗取生育津贴,《办法(修订草案)》参考北京、山西等地规定,要求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须满9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且按照规定接续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间可累计计算。


分享到:
收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