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5岁少年因拒绝勒索钱财,遭殴打活埋,嫌疑人是6名学生

2020-11-09 19:14

    近日,陕西咸阳一15岁少年袁某因拒绝被6名学生勒索钱财,遭到殴打后将其埋入1.5米深的土坑,警方发现后已经被活活埋死了!真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家属称,事情发生在10月29日,以梁某为首的6名职业学校的学生向袁某索要钱财,遭到袁某的拒绝后,6名学生对袁某进行群殴,导致袁某重伤休克,第二天,又将袁某拉到距离学校比较远的空地埋掉。尸体挖出时,袁某双眼怒睁,死不瞑目。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被害家属父亲)
     

    【吴律师谈法】

    1.6名学生竟然将一个15岁的少年活活埋死在土里,无视法律的制裁,真的是胆大包天!不敢想象他们的家人平时是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居然能做出这么残忍的事!

    2.很明显本案的6名学生涉嫌故意杀人,如果是成年人的话,直接按故意杀人罪处罚。但是职业学校的学生一般不会超过18岁,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被判刑?我们分以下几种情况讨论:

    如果这6名学生不满14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也就是说这6名学生不会被判刑,顶多加强思想教育,或由政府收容教养,但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笔者了解到,根据最新的刑法草案提议,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降低到了12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即使将来这条法律颁布了,这6名学生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的时候,根据当时的法律不构成犯罪或者处罚较轻,但是根据现在的法律构成犯罪或者处罚较重,则要适用当时的法律,不适用现在的法律。

    如果说这6名学生已满14岁,那么对于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注意,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只对这8种罪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这6名学生未满18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这6名学生已满16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没有满18岁,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这6名学生共同实施违法行为,构成共同犯罪。虽然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其中有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话,就应该对其处以刑法。

    4.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已经刻不容缓,学校应增添法律课程,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告诉他们违法的成本和代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学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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