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直播带货被“重点关注” 两名带货主播涉嫌偷逃税被立案检查(2)

2021-09-29 07:50
 
电商直播带货已被“重点关注”
 
随着直播兴起,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已成为虚假宣传重灾区。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就曾在报告中指出,过去利用传统传播方式“自卖自夸”的夸大或虚假宣传现今演变为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诱骗消费者,甚至通过少数网红“直播带货”等助力虚假宣传,互联网虚假宣传案件已占全部虚假宣传案件的一半以上。
 
直播带货中的乱象频发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8月份,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文拟对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腕公司”)做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直播一哥”李佳琦为该公司旗下艺人。


 

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中直播带货、平台推荐等行为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中,《意见稿》要求,经营者不得采取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具体包括:通过网站、自媒体等网络手段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通过直播营销、话题营销、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其他网络宣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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