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强奸女乘客事件 因一时冲动 网约车司机猥琐性侵女乘客 获刑4年(4)

2017-06-19 11:45
 
未明确是否上诉
 
据了解,案发后,郑某家属向被害人王女士赔偿了现金7万元,王女士对郑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郑某已构成强奸罪。郑某有前科,且致王女士轻微伤,在量刑上应从重处罚。但是鉴于郑某能如实供述,且已赔偿了王女士7万元,获得了王女士谅解,故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最终以强奸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郑某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法官说法:准备向滴滴发司法建议
 
庭审结束后,该案的主审法官孙凯飞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孙凯飞称,强奸案案发有多方面原因,但就这起案件来讲,被害人应进一步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孙凯飞提示,首先,女性要尽量避免在深夜独自出行。另外,女性乘客在通过“滴滴”等互联网平台预订车辆时,上车前应仔细核对车辆及司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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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郑某利用滴滴专车司机的身份接活儿,其注册的却是别人的车辆信息等情况,滴滴平台如何才能有效防控人、车及运营安全等问题,孙凯飞表示,其已在考虑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就人、车及运营安全问题,向滴滴等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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