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代言汤臣倍健的保健品成被告 法院:不涉及虚假宣传 姚明简介(2)

2017-03-15 14:39
 
庭审 姚明称原告缺事实依据
 
百姓阳光大药房称,“宣传册”中有“仅供员工内部培训使用”的字样,应统称为“图册”,其并未印制和发布过,“图册”中也并未出现公司名称,不能说明与公司有关。而“图册”上写明是内部资料,也不能说明是用于向消费者进行宣传使用。
 
姚明表示,其确系汤臣倍健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但汤臣倍健公司并没有向其出示或告知有类似的宣传手册,且姚明也并未参与印制,因此称他参与百姓阳光大药房的虚假宣传,缺乏事实依据。
 
因百姓阳光大药房同意以负责任的态度,向冯某退还购货款88.2元,一审判决百姓阳光大药房退还冯某货款88.2元,驳回冯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后冯某上诉至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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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 法院认定不属虚假宣传
 
针对百姓阳光大药房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二中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涉案保健品包装瓶上的产品功能介绍与《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中批准的内容一致,亦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冯某并未举证证明 “宣传册”系从百姓阳光大药房取得,即大药房利用虚假宣传方式向其提供商品。此外,冯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购买保健品时,理应详细阅读相关产品说明。冯某表示,其购买时没有看过包装瓶上记载的内容,仅由于相信姚明而购买,亦与常理相悖。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百姓阳光大药房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冯某自述食用后没有效果,并不能说明该保健品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了何种伤害。而在百姓阳光大药房同意退还货款的情况下,冯某并未遭受金钱损失,对其所称遭受的其他损失,其亦不能提供充足证据,故要求百姓阳光大药房赔偿500元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东方前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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