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洋垃圾入境 中国终要对洋垃圾痛下杀手了 禁令年底生效(3)

2017-07-30 17:05
 
“里应外合”
 
但是,经济利益会催生各种逐利行为,洋垃圾的价值也被“聪明人”逐渐深入“开发”。
 
比如,废弃针筒、输液管以普通废旧塑料的名义进口后,通过重新清洗包装上市销售;含有各类有色金属的矿渣进口后,可以重新冶炼提取高纯度产品获利……
 
举个例子,电子垃圾是其中的进口大项。根据央视报道,在某些洋垃圾产生国,在其本国处理电子垃圾每吨要花300元,但走私到中国仅需100元。对于国内的“进口商”来说,他们不但不用花钱购买电子垃圾,反而得到对方给的100元,稍加处理后还能再卖一笔钱。
 
于是,“里应外合”下,一条黑色经济链条就这么形成了。随之而来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卫生健康风险;土壤、水体、空气等长期的不可逆的破坏。


 
当然,中国也曾采取了一些治理措施。
 
2001年、2002年,商务部(时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环保部(时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先后公布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禁止进口货物目录》,明确禁止了各类金属灰渣、医疗废物、有机化工废物、旧衣物、废旧电池、废轮胎和各类废旧电子产品的进口。
 
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纸目录又算得了什么呢?“废旧灰渣”不让过,可以以“二手产品”的名义申报啊!海关不让“二手产品”过,还可以走私啊!
 
即使在今天,新闻中还时常爆出走私旧服装后翻新倒卖、某些地区洋垃圾违法倾倒、“进口”的电子垃圾土法拆解冶炼造成污染……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次出台的《方案》既是对固有进口政策的强调与重申,亦是在此基础上的全面深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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