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两会有什么新动向?免征额起征点有上调空间(3)

2017-03-16 16:17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当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股息红利、财产租赁等11类所得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征收。
 
“这种分类税制在征管上确实比较简便,但不能充分体现税收调节经济和贫富差距的作用。”施正文介绍,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个税征收模式上实行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其精髓就是对个人不同收入来源进行分类,并将其部分收入纳入全年综合的计税范围。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目标。
 
哪些收入将进行“综合”征税是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对此,肖捷透露,目前,改革的基本考虑是将工资薪酬、劳务报酬、稿酬等部分收入项目实行按年汇总纳税;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等资本性所得考虑继续按现行的分类计征方式征税。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模式将有利于实现税制的公平。”施正文解释称,现行个税的分类征收,容易出现两个人劳动收入相同,但由于收入来源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的情况。比如,有的劳动者其收入主要是劳务报酬,要按20%税率缴税;有些人收入来源则更加多样,不仅每项都能有免征额,工资薪酬也能享受递进税率等更多实惠。
 
当前个人所得税在民间也被戏称为“工薪税”,据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个税收入中,有近70%是工薪阶层通过企业单位扣税的。
 
施正文强调,这也是只采用分类征收的弊端,因为工薪阶层的收入来源相对单一,可能只有工资收入;而收入很高的人收入构成复杂,分类征收却无法把全部收入统一到一起缴税。
 
因此,将工资薪酬、劳务报酬、稿酬等项目合并综合征收,按年汇总纳税,可以解决按次征收或按月征收所带来的因某次或某月收入偏高导致加重整体税负过高的现象,真正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此外,施正文指出,新型的个税征收模式将实行按综合所得减除的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等单一费用标准扣除,这也能“堵住”诸如一些企业高管只领取极低的账面工资以避免适用高税率纳税等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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